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支付赔偿金。单位不赔偿和补偿的,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维权。
公司解散如何赔偿员工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每年补偿1个月,职工个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
非因以上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应当从职工个人开始工作时计算经济补偿,每年补1个月,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
另外,用人单位还应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当发放一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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