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检验应提供的资料如下:1、计划部门批准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计划许可证(复印件),但必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和该建设部门的印鉴明确记载原件存在的地方。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上该建设公司的印鉴,明确记载原件在哪里。3、公安消防部门批文,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环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环保局出具的“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施工技术、招投标与合同、成本与预算、质量与安全、建筑材料等方面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同时管理相应的操作技能和技术应用能力,并具备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施工技术、质量与安全管理、预算合同等专业岗位工作的中高级技术人才。
毕业去向:主要在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以及建筑施工企业经营,质量安全,成本预算,内业管理等岗位的技术工作,也可以在监理和设计单位从事一般的技术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全文67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