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权要求开发商按时交房。二是有权在房地产开发商交付房屋时查验竣工验收报告,购房人有权要求其提供或者出示竣工记录证明,否则可以拒绝接受房屋。因此,开发商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三是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权利。住宅质量保修书应当载明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定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单位。当实际面积小于暂定面积时,买受人有权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同情况处理,要求开发商退还多收的价款或解除合同。(5)逾期交房有权凭免征项目的相关证明要求违约金。产生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期限和免征事由的,房地产开发商在约定交付时间后交付房屋时,买受人应当索取免征项目的相关证明。商品房竣工交付后,购房人应督促房地产开发商尽快按合同约定办理产权登记。7户籍办理权。协助购房人办理户籍是房地产开发商的附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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