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一般是土地拥有者缴纳;如果土地拥有者无偿给他人使用的,由使用者缴纳;如果土地拥有者有偿给他人使用的,由拥有者缴纳。
具体来说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据以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基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并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2)尚未测定,但纳税我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以后再作调整。
《宪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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