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住房”,是指合法购买用于住宅并经市、区土地资源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首次交易商品房(不包括单位集资建设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其他非住宅房)。下面就为大家举例介绍一下武汉市购房入户的条件:
(一)首先要在7个中心城区或3个开发区购房,购房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上或总价超过50万元(含)。
(二)在远城区购房的,购房面积要达到80平方米(含)以上或者总价超过20万元(含)。
(三)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和开发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之一,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农转非”户口。
(四)在中心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市公安局办证大厅申办;在远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远城区政务中心或公安分局设立的办证窗口申请办理。
(五)购房落户仅限首次交易商品住房。
(六)一套住房可办理三人入户。符合条件的住房申请人,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共三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公安户政部门从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申请人凭身份证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工本费5元),然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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