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在原条件下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由此可见,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对继续执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福利标准和劳动条件没有异议的,视为双方默认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
劳动合同中适用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得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但是法律也同时另外规定了两种特殊的情形,如下:
1、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职业培训,或者为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支付了培训费用的,可以与该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在接受培训后并没有履行双方所约定的服务期,劳动者应当按照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对工作涉及的保密事项进行了约定,劳动者应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并且履行自己的保密义务,例如:保守用人单位的公司机密和与公司的知识产权相关的技术及其他用人单位未公开的内容等等,劳动者违反则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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