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了代理行为。
3、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的且无过错。
4、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成立要件。
一、表见代理的特征是什么
表见代理的特征是无权代理行为却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果。行为人实施的是无权代理行为,但是有可以使相对人足以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且相对人主观上须为善意、无过失,表见代理最后的法律后果应由被代理人承担。虽然表见代理有法律效力,但行为人如果故意欺诈则会构成刑事犯罪。
二、表见代理的构成
表见代理的构成是:第一,无权代理人进行了代理的行为,并且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第二,第三人有正当的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而且在主观上不会质疑其代理权的真实性。第三,第三人主观上是善意的,没有过失,即不知道无权代理人没有代理权。第四,无权代理人和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
三、概述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
(一)法律释义不同: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包括根本未经授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及代理权已终止的代理,广义无权代理包括表见代理,此处采狭义。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与无权代理人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强行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
(二)行为的构成要件不同:1、无权代理.(1)行为人所实施的法律行为符合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即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意思表示;(2)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即属于自始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三种情况。
全文66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