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续办身份证还要监护人吗
不需要,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二、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普通公民关于身份证遗失申请补办的具体程序
1、首先,您需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身份证管理部门报失身份证;
2、然后,拿着公安机关给你开的身份证丢失证明,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去补办身份证;
3、补办时,需要你亲自前往,因要照相。从补办到给你身份证,时间大约一个月左右,有快件,需要增加手续费。
(二)如果是正在就读的大学生:
因身份证遗失需要补办者,请遵照以下程序办理:
1、(自愿)登报挂失,需登报声明公告者,请自行与报社联系。
2、开具相关遗失证明(学院证明或单位证明)交至保卫处挂失,持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工作证)到保卫处综合科开具办理户籍手续介绍信。
3、凭办理户籍手续介绍信到学校所属地公安分局户证办理中心照相、办证。办理快证需时一周;办理慢证需时两个月。
三、临时身份证在哪里办
临时身份证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临时身份证办理手续: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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