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此项事务时,需准备患有特定精神病症老年患者的专科医生出具的病历证明以及该老年人的房产所有权证书、户籍簿、身份证等基本文件。
此外,还需获取街道办、村委会或具有公证资格之机构所开具的证明文件,明确表明被申请人确实存在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接下来,应由当事人,也就是这位老年患者,授权他/她的法定继承人为代理人,并签署正式的委托书。在委托书中,必须有被委托人的亲笔签名和指纹印记,同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经过公证机关认证的公证书章。
最后,由被委托人携带上述所有材料前往房地产管理局,代为完成相关的法律程序。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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