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还对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作了详细的可办户口规定。
本人或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证、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没办或不能办到出生证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也可办户口。
如果还有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无户口人员实际生活、居住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户口或恢复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