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基于共同过错而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也称为共同过错、共同致人损害。
共同侵权行为的特征如下:
(1)共同侵权行为人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2)共同侵权行为人具有共同致人损害的故意或过失。
(3)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行为具有共同性。即共同致害行为既可能是共同的作为,也可能是共同的不作为。但数人的行为必须相互联系,构成一个统一的致人损害的原因。
(4)结果的同一性。即数个侵权行为造成了同一的损害后果。
一、没有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法律特征
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法律特征如下:
1.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数人违反对同一个民事主体负有的法定义务因而构成数个侵权行为。
2.不真正连带责任是基于同一个损害事实而发生的侵权责任。
3.不同的侵权行为人对同一损害事实发生的侵权责任相互重合。
4.在相互重合的侵权责任中只须履行一个侵权责任即可保护受害人的权利。
二、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一、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
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
2、损害事实的存在
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3、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
二、特殊侵权行为需要依照法律特别规定的具体要件,通常不需要行为人主观具有过错,适用无过错责任。其行为是某种间接侵权行为,往往与责任人有关的其他行为或事件构成,在责任承担上需要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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