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赠与合同后,受赠人一般不可以要求赔偿。赠与合同是受赠人纯受益的一种合同,赠与人撤销赠与不会对受赠人造成任何损失,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在遭受实际损失时,才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赔偿。
一、赠与合同有什么效力
赠与合同的效力有以下几点:首先,当赠与合同成立的时候,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产的义务。其次,当赠与合同成立的时候,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受赠人,物权就会转移,所以应当视为受赠人对受赠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处分等一些权利,赠与人不能随意去撤销赠与合同。最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的无偿赠送,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但是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应在附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
二、房屋赠与合同能撤销吗?
房屋赠与合同可以撤销,但是需要注意撤销房屋赠与合同需在房屋转移之前。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有哪些?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有: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根据相关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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