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是需要赔偿营养费的用。营养费也包括在交通强制保险的医疗费用中,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保险公司强制险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残疾情况和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行为人向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等。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全部理赔吗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营养费也属于交强险医药费项下包含的费用。如医药费已经超过一万元,则保险公司交强险部分不负责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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