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产,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有效,其余情况下属于无效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共有房产一方擅自购买的法律后果
一方擅自买卖共有房产属于无权处分,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待定。如果一方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还需要经过房屋其它共有人同意才生效,也不能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共同共有是需要所有人同意,按份共有需要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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