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的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及住所;房屋的座落、地址、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租赁的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交付方式;房屋状况及修缮责任;有关转租的一些约定;合同变更、解除的条款,违约责任以及约定的一些其他条款等等。
个人商铺出租合同几份
法律对个人商铺出租合同几份并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但根据民法的基本原则,本着平等、诚信、互利的原则,若个人商铺出租有中介方的,则应该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及中介方各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个人商铺出租只有出租方和承租方,则一式两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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