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的法定标准
在合理的试用期范围内,用人单位可以自由与劳动者通过协商确定试用期,但是试用期的约定并不是随意的,由于试用期的劳动者会因为用人单位的节约成本等行为享受不到相关的一些福利待遇,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不能超过我国法律规定的最长试用期时间。
①劳动合同签订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②劳动合同签订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③三年以上固定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注意:试用期的时间也是计算在劳动合同之内的,在计算工龄时应当将试用期的时间也包括在内。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超过了法定的试用期标准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二、试用期的工资标准
同试用期的时间约定一样,试用期的工资也是先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协商的结果不能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
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2、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可以是合理的,也可以是不合理的,主要是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我们的工作中,之所以会有试用期约定的不同,那是因为我国法律在限定试用期时因劳动合同期限签订的不同而不同。试用期是国家规定的不得超过半年,在此期间双方可随时解除合同。过了试用期,签订正式合同,要解约就得按有关规定了。而见习期、实习期是用人单位自己规定的,合同上写上了就得执行,没有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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