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情形是哪些?
定义: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的情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轻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无社会危险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病、怀孕、哺乳)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期满案件未结)
2、什么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情形是哪些?
定义: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监视居住的情形: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6)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
注意: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3、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区别表现在哪些方面?
对比项目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
是否需要保证金
需要
不需要
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不可以
可以
最长期限
12个月
6个月
活动范围限制
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是否可以会见他人
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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