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非涉外诉讼中的协议管辖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协议管辖权仅适用于合同纠纷,双方对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和经济纠纷不具有协议管辖权。协议管辖仅适用于合同纠纷的一审案件,二审案件的当事人不得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管辖权协议是一种正式的行为,必须是书面的。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约定管辖权,将约定管辖权作为合同内容之一,也可以在订立合同后、诉讼发生前以书面形式约定管辖权。如果合同中约定本协议管辖的条款应视为独立条款,即使合同被确认无效,本协议管辖的条款的效力也不受影响。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选择。当事人依法可以选择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和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这五个地方与合同密切相关。双方必须做出明确的单一选择。双方必须在协议中就管辖法院达成明确协议。如果不清楚,则无法根据协议确定管辖权。选择时,双方只能选择上述五个法院中的一个,不能选择两个或更多。选择多数法院也无法根据协议确定管辖法院。选择法院时,双方不得违反等级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的规定。当事人达成协议时,只能变更一审的地区管辖权,不得变更一级管辖权,不同意基层法院依法管辖的诉讼由中级法院甚至高级法院管辖,否则会造成审级关系混乱。专属管辖权是强制性的,因此双方不得通过协议变更专属管辖权
双方约定管辖权后,需要向约定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妨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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