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执行司法拘留二次后仍不还钱怎么办理
司法拘留后仍不还钱的解决办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向法院申请将债务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示惩戒。法律规定,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法院执行司法拘留的条件
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拘留,这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
2.需经院长批准。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属于执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过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报本院院长批准。
3.异地拘留应当符合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对不在本辖区的被拘留人,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派人到被拘留人所在法院,请该院协助执行。
4.告知被拘留人法定权利。对被拘留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5条的规定,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三、法院执行司法拘留几次
法院对于法院强制执行拘留的次数没有具体规定,但是,一般同一行为只给予一次司法拘留。如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没有新的情节,法院一般不再司法拘留,可能会以刑法上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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