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丢失了再办理,则需要15个工作日以上才可以得到。丢失的户主应该在补办地公开并且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的内容必须包括所遗失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权利人姓名、图幢号等相关信息,15日后再次办理的时候要持遗失声明的报纸以及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到房产局申请补发。
房产证丢了补办程序有哪些
房产证丢了补办程序如下:
1.开具遗失登记申请表:如果丢失的是商品房房产证,可以找物业公司出具遗失证明;如果丢失的是房改房房产证,则需要到房改单位开具遗失登记申请表。遗失申请表的内容包括详细地址、房屋面积、房产证号以及房屋产权人的相关信息等。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房屋产权人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房管部门查询房屋档案(需交查档费),房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会根据房屋的信息开具公告。
3.登报作废原房产证:接下来须持遗失证明和房管部门开具的公告到当地日报刊登遗失证明。
4.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5.补办新证:登记一段时间后(各地有不同要求),房屋产权人需要持报纸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测绘图,到房管局办理遗失登记。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全文5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