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是公司分立的两种不同的方式。
两者的区别在于:
(1)新设分立是将原公司分立成两个或两个以上新的公司,被分立原企业依法注销;
新设分立中,原公司的资产由预分立的两个公司重新分配组合;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也由预分立的两个公司分别承受。
(2)派生分立原公司存续,但主体因股东、注册资本等发生变化而必须进行变更,新公司设立。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