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一旦无法恢复的,只能重新再开一张。使用税控装置开的发票如果作废,是没有恢复无效发票的功能的,所以在作废一张发票时要十分的慎重。对于作废的发票,如果还需要的,可以申请向税务机关申请重开。由于电子版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具有可复制性以及不可回收的特点,一旦开具就没有办法作废,国家目前也在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
发票红冲和作废的区别
发票红冲和作废的区别具体如下:
1、定义不同,作废是指在开票当月,所开发票与实际不符,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将其作废,然后重新开具,而红冲是指以前开具的发票,已经记账,无法作废,只能是开具相同的红字“负数”发票将原发票冲回,再重新开具蓝字发票;
2、时间限制不同,增值税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是符合开具红字发票的相关规定即可开具。而作废发票是只能在开票当月才可以;
3、对于增值税电子发票的处理不同,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只能红冲。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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