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口退税的改革与发展
时间:2023-06-07 11:14:41 22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我国出口退税制度是根据我国国情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而制定的。它是我国对外开放和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也是我国税收体制和外经贸体制改革的结果,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就不断地随着经济发展进行改革。总体来看,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改革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到1984年。这一时期的退税制度改革的特点是因受政治等因素影响较大,相应政策缺乏连续性,变动性较大。如在新中国建立初期,由于国民经济受到多年战争的严重破坏。外贸收入非常小,对出口产品未作退税免税的规定,而是按照一般国内产品照章纳税。而后随着经济状况的好转,我国对外贸易往来增多。为了鼓励对外贸易发展,国家又另行出台了一些关于出口产品退(免)税的政策。但在文革期间,因简化税制,出口退税政策被取消。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得以恢复。

第二阶段是以1985年的改革为标志,从1984年到1993年。1985年国务院批准了《关于进出口产品税或增值税的报告》,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实行对进口产品征税,对出口产品退税的管理办法,形成了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第一个带有基本法性质的文件。所以,一般认为我国从1985年开始实施出口退税制度。1988年我国又制定了退税同承担国家创汇任务挂钩,同上缴国家外汇挂钩的原则。

第三阶段是1994年到2008年,以1994年的税制改革为标志。主要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新的增值税制,并在新的税制上形成了新的出口退税制度,正式引进了出口零税率。1993年底,经全国人大批准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首次明确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这一规定从税法上保证了已经确定的征多少,退多少,不征不退和彻底退税的退税原则。

2008年国务院再次修订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管理条例》,明确提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

全文79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从狭义上说,就是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已经缴纳的间接税予以退还的政府行为;而从广义上说,出口退税还包括通过免税或抵税等诸多形式使出口货物所含间接税趋于零的政府行为。 出口退税对外贸公司的一种补贴政策,按照出口货物的成本价...
    更新时间:2024-01-20 11:15:11
查看出口退税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出口退税 最新知识
针对我国出口退税的改革与发展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我国出口退税的改革与发展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