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两共同还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其父母付的首付部分如果没有明确赠与你们两的话则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一、民法典规定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一)婚前买房是一方个人支付。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婚前买房均为二人出资。虽然还没有结婚,但是二人共同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三)一人支付首付婚后还贷。在法律上有规定,婚前买房一方支付首付的,该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二、父母给子女买房,房子归谁
第一,结婚前父母给子女买房,全额出资,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第二,结婚前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三,结婚后父母全额出资给子女买房,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有协议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借款,属于共同财产。
三、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名字,产权是共同的还是个人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不一定算共同财产,可以结合以下的情形分析:
(一)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
1、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房产证只写一方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2、夫妻双方父母支付首付,由夫妻两人共同还贷,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的,则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有: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夫妻一方支付首付款的钱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并且有证据证明资金来源产权证上写的是自己的名字,那么就是其个人财产,否则就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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