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那么经济补偿是怎样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计算,这些问题都要一一了解。经济补偿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一般根据用人单位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计算。公式为:经济补偿=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月薪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月薪为企业正常生产时,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
1、在劳动合同期间(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的两倍的赔偿金。
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再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四、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半个月计算,半年内按一个月计算。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全文74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