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房屋合同终止如果属于违约情形,赔偿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哪些情况下合同终止?
《民法典》中合同终止的情况主要如下: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3、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4、债务相互抵销;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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