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坏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处申请补领、换领。机动车所有人在申请时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更换号牌和行驶证所需资料:
1、《更换机动车牌照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
4、车辆照片两张;
5、单位车辆还需持有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需填写《机动车驾驶证遗失声明》,该表也可在车管所现场领取。
如果提前做好准备,整个办证过程非常快捷简单。从把资料交给车管所工作人员,到交费发证,只需十五分钟左右,车管所收取十元的费用。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记几分
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记几分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一次扣12分,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我国法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元。如果驾驶的是无牌报废车辆,依法处罚标准是,罚款200-2000元,吊销驾驶证,强制收缴报废车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下:
1、必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2、违法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上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
3、违法一般必须有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
4、违法者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或法定行为能力。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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