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移送的上诉,抗诉案件审查什么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移送的上诉、抗诉案件,要审查以下的内容:
(1)移送上诉、抗诉案件函;
(2)上诉状或者抗诉书;
(3)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一份)及其电子文本;
(4)全部案卷、证据,包括案件审理报告和其他应当移送的材料。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七条
二、刑事案件对上诉,抗诉案件审理后会怎样处理
(一)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或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提出上诉或抗诉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改判改判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作出判决,改变一审判决的内容。属于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判的有三种情形:
(1)原判决适用法律有错误;
(2)原判决量刑不当;
(3)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二审对事实予以查清的。
(三)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属于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指,对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第一审判决,除第二审人民法院通过自行调查核实或者通知原审人民法院补充材料即可将事实查清,直接改判外,第二审人民法院一般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全文5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