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上户口是可以跟父亲姓的,只要有合法的亲子鉴定证明就可以了,关于非婚生子女上户的法律条文
一、2016年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合法权益。
二、目前《意见》发布后,各地不会再有因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上不了户口的问题。
三、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公民,也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立案调查、收集证据,依法依规征收社会抚养费。这也就意味着,以前超生所产生的社会抚养费罚款还是要继续交。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44条规定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三种条件下可不随父母姓新《规定》在申报项目登记里面明确,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随母姓,但考虑到社会实际情况,公民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选取其他姓氏。也就是说,公民申报户口登记的姓名,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公民可以随父姓或者随母姓,符合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性之外选取姓氏。这三种情形为: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另外,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非婚生育的随父落户需亲子鉴定在婴儿出生申报这一块,新《规定》相比旧《规定》,要求“非婚生育的需要提供非婚生育说明”。新《规定》明确,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人员,需同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在助产机构出生的,本人或其监护人可以在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本人或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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