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从犯的构成特征:
1、在客观上行为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的实施,但是其犯罪行为显得比较消极,缺乏积极主动精神;
2、在主观上行为人虽然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共同犯罪行为,但从其内心而言,行为人本不愿意或不完全愿意参与共同犯罪。
胁从犯的认定: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应认定为胁从犯。
一、临时起意的共同犯罪怎么处理
1、临时起意犯罪,法律上叫做“临时起意”。它用于分析犯罪动机的组成方式,可以用来解释犯罪动机。它是和“预谋犯罪”相区别的。因为没有预先的准备,而且犯罪人自己也比较慌乱,思维不缜密,所以会留下线索。而预谋型犯罪人会详细周划,掩盖犯罪痕迹,甚至造成迷惑,让侦查人员难以侦破。
2、所谓临时起意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共同犯罪人预谋犯甲罪,但在实行甲罪的过程中,临时起意共犯乙罪。临时起意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共同实行犯中的部分行为临时起意实施了超出共谋范围的犯罪行为,其他行为人对此既知情,又参与的。二是共同实行犯中的部分行为人临时起意实施了超出共谋范围的犯罪行为,其他行为人对此虽然知情,但并未参与的。
3、在认定临时起意共同犯罪的时候,首先必须注意分析、研究行为人对某一临时起意的犯罪行为是否知情。如果根本不知情,就谈不上对该犯罪行为具有罪过,因此该犯罪行为属于实行过限,不知情的行为人对此不负刑事责任。如果知情且参与的,所有行为人均应对其行为负刑事责任。如果单知情而未参与的,也不可一概将之定为实行过限或是临时起意共同犯罪,关键得看知情而未参与行为人的主观意识即构成犯罪人的主观要件。
二、共同犯罪人包括什么人
共同犯罪人包括主犯、从犯、胁迫犯、教唆犯。
1、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
子。
2、从犯是主犯的对称,是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3、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
4、教唆犯是指唆使他人进行犯罪但自己不实际参与所教唆的犯罪行为的人。
三、被人威胁后构成共同犯罪吗?
构成。当事人受他人胁迫做出犯罪行为的,属于胁从犯,与胁迫人形成共同犯罪,胁迫犯按照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这里的被胁迫是指由于各种原因而在精神上受一定程度的威逼或者强制。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没有完全丧失意志自由,因此仍应对其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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