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年,可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父母在离婚一年后,想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首先可以和对方协商处理,双方可以达成协议,约定变更抚养关系;其次双方达成协议的,只能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抚养关系,人民法院审理后,发现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应当更改孩子的抚养关系,把孩子的抚养权给另一方,由另一方直接抚养孩子。
离婚时如何去争夺孩子抚养权?
离婚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1、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自己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2、提供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3、多与孩子沟通,多关心孩子,因为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判决抚养权时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4、提供自己的收入证明以及居住环境、能给孩子提供的生活环境的证明,证明孩子跟随自己更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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