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受有损失;
2、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不当得利的概念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民法典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比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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