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行政拘留10天的拘留期间不算旷工。
旷工是指劳动者主观上可以出勤但故意不出勤,这要求劳动者主观上具有不出勤的故意;而被行政拘留期间无法出勤并非是因为劳动者的主观故意造成的,是因为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出勤。
虽然行政拘留期间不能算旷工,但是如果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规定,被行政拘留属于严重违法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的,单位可以因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行政拘留10天是怎么计算时间的
行政拘留十天时间是收拘当日的第二日为一日,也就是到拘留所的第二天来开始计算的,往后推十天就是拘留的时间,如果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限制人生自由一天,折抵行政拘留1日。
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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