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征收标准为: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重庆房产税或征收1%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前日表示,重庆将对价格高于市场均价3倍的高价房收取1%的房产税。
黄奇帆在接受30多家国外媒体采访团的集体采访时表示,市政府今年3月已将这一方案上报,是否能通过审批还在等待中。黄奇帆表示,目前考虑只针对高档住房,并不会针对所有商品房征收房产税。
他还表示,重庆政府将会让地价和房价都尽量上升得慢一点,政府不会靠土地财政来谋利。
早前有报道称,重庆房产税相关方案正待国务院审批。而据重庆市财政局局长刘伟时透露,重庆方案的基本思路是30%-40%的低收入群体由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房予以保障,60-70%的中高收入群体由市场提供的商品房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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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晚,重庆市公布当地的房产税细则,称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
解读A
近九成
商品房免征
要了解免税房,首先必须要了解哪些是应税房,哪些不是应税房。
按重庆市政府出台的房产税政策看,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目前主要指存量房;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包括增量房和存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
按重庆市政府的解释,在2011年1月28日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新购的高档商品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
而对于高档商品住房的界定,则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目前征收起点为建筑面积9941元/平方米。
中指院西南分院最新报告显示,2006年到2010年,达到重庆房产税征收条件的商品房比例最高也就在13.4%,而2010年最低,仅10.1%。换言之,重庆近九成的商品房,都在房产税免征范围之内。
解读B
高层豪宅
影响最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在其微博上也表示,房产税开征与房地产价格为负相关,房产税开征会使房价微量下跌,但由于税收的本质,使得房产税在房价供求方面不能成为决定性因素。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重庆版房产税征收对象主要为高端住宅,将会准确打击投机行为。刘桓同时认为,0.5%-1.2%之间的税率设置比较合适。不太高,也不太低。如果税率设置太低不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影响,而税率设置太高又将超出百姓承受能力。不过,刘桓指出,当前重庆版房产税仍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什么样的房价算两倍于房价,仍需界定和完善。
晟城地产报告则认为,调控组合拳的一并实施(限购令、差别化信贷政策和房产税的征收)会加重投资客户的投资和物业持有成本,使部分投资客户转向观望,从而使投资市场得到抑制。
目前,重庆高层豪宅,尤其是江景豪宅的客户,以外地客户和投资客户为主,而本次政策对外地客和投资客的打击力度最大,整体来说,高层豪宅受影响非常大。
《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
五、税率
(一)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二)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二)免税面积的计算。扣除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纳税人在本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七、税收减免与缓缴税款
(一)对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二)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拥有的普通应税住房,如纳税人在重庆市具备有户籍、有企业、有工作任一条件的,从当年起免征税,如已缴纳税款的,退还当年已缴税款。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和缓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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