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人伤人由谁赔偿?
精神病人伤人由监护人赔偿。精神病人伤人后要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如果自己有财产的话,就由那部分财产中支付赔偿金,如果没有财产的话就由其监护人赔偿。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精神病人犯罪区分情况对待:
1.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与常人承担相同的刑事责任。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仍需负刑事责任,但可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3.经法定程序确认精神病人在犯罪时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二、人身损害司法鉴定的程序
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2.缴纳鉴定费;
3.受理立案。当接收申请人或委托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和缴纳的鉴定费后,即已受理立案,并应在受理当天起按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的准备工作;
4.作出鉴定结论。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
5.书面通知鉴定结论。
三、人身伤害伤残鉴定期限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有期限,具体如下:
1.一般是30个工作日。通常鉴定机构会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2.特殊情形会延长30个工作日。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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