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订的合同,只要是双方自愿,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一经双方签字就是合法有效的。原则上,不得反悔。如果双方约定解除条件的,可以解除,或者如果存在法定情形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解除。
签合同了可以反悔吗
1、签合同是不可以反悔的。合同已经签订,就需要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反悔没有履行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应该承认违约责任,就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但是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除外。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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