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台证自核发之日起三个月有效(改期时间须在有效期内,逾期作废),只要是入台证效期之内,都可以入境,即使是剩下最后一天,依旧可以入境与停留15天。(从入境的第二天算起,第十五天一定要离境,所以,可以简称为停留16天15夜。)
注:
1、曾赴台并逾期一日以上或期间有其他违法记录的申请者,再次申请时,请提前告知,未告知者因此未获得移民署通过,办证费恕不退还;
2、如因申请人个人原因,证件办理过程中要求取消或撤件,未出证可退还50%办证费用,已出证费用恕不退还;
3、申请人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如因资料虚假或不实致使申请无法通过,办证费用恕不退还,且一切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正常办理时间7-15个工作日,如遇假期、政策等特殊因素影响,可能会不能按时拿到证件,建议申请人取得入台证后再预定机票、酒店等出行事项,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全文3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