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与房产买卖的协调处理
时间:2023-07-05 20:33:19 8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可以买卖,但需经过法院审查和申请保全人的同意。当事人名下得人房产被法院保全查封,在保全期间原则上是不能买卖交易的,如果法院认为其买卖的保全财产不会损害第三人和申请保全人的债权的,可以准许被保全人进行买卖,但需要申请保全人同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一)财产保全期间,被保全人请求对被保全财产自行处分,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不损害申请保全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可以准许,但应当监督被保全人按照合理的价格在指定期限内处分,并控制相应的价钱。(二)被保全人请求对作为争议标的的被保全财产自行处分的,须经申请保全人同意。(三)人民法院准许被保全人自行处分被保全财产的,应当通知书申请保全人;申请保全人不同意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

按揭房可以财产保全担保吗

可以保全。

如果当事人没有足够的现金和相应的实物,也可申请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一般为信用担保,不用办理抵押手续。

财产保全的担保《国家赔偿法》规定,财产保全错误而产生的赔偿,由人民法院负担。所以,在实践操作中,当事人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时,法院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度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一般为现金或实物的抵押。

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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