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程序:
一、双方当事人拟定、签定专利权质押合同书面合同。
二、向中国知识产权局索取统一印刷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签名、盖章。
三、按规定向知识产权局提交登记需要的材料。
四、双方当事人共同缴纳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费用。
五、知识产权局启动审核程序,对登记申请依法进行各方面的审查。
一、应当如何针对专利申请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专利权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并公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公告的专利无效。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由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公告。
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应递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据一式二份,申请书应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二、申请专利费用可以减免吗
申请专利费用可以减免。
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
(四)复审费。
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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