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全文5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