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劳动合约生效之日起,若无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失情形,劳动者有权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辞呈,从而解除双方间的契约关系。
这一过程中,并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许可,只需在30日期限届满之际,用人单位便须结算清楚劳动者的薪资余额,协助办理相关的解约手续。
然而,如果在30日期限尚未结束时,劳动者未经允许擅自离岗,那么将被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用人单位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提出辞职申请之后,何时能够正式离开工作岗位并非是一个确定的时间点,而是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劳动合同法的具体规定、用人单位的实际运营状况以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协商结果等等。
同时,在离职期间,劳动者还需与用人单位进行必要的工作交接,以确保各方权益不受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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