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公司工作了一年的蔡童(化名)无故被公司辞退,他翻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最终,在马村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蔡童拿到了1.7万元补助金。
20多岁的蔡童家住马村区,2014年年初到某公司工作。2015年2月,正在工作的蔡童突然被公司辞退,他百思不得其解,遂找公司相关负责人询问缘由,却得到没啥原因,反正你不要再来上班了的回答。
我工作一直很努力,工作期间我的手被机器挤伤,找公司也没人管,即使这样,我也没请过一天假。蔡童说。他翻阅《劳动法》得知,公司在聘用之初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辞退员工必须有正当理由,并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蔡童没有到公司吵闹,而是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蔡童找到马村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该中心审核后为他指派律师,将诉状递交到劳动仲裁部门。劳动仲裁部门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进行了调解。3月13日,经过调解,该企业同意赔偿蔡童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两倍工资、工伤等各项补助金共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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