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取消已交首付能否退
时间:2023-03-07 09:51:16 13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要看取消的原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如果是因为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取消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四)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五)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一、商品房买卖双倍赔偿情况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双倍赔偿情况如下: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不能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双倍赔偿;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双倍赔偿;

3、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导致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双倍赔偿。

二、发现商品房欺诈怎么处理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

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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