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街道办与社区的区别
街道办与社区的区别具体解释如下:
1、性质不同。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区级政府在辖区内实行社会管理的基层组织,属于行政机构,而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代表居民在社区内进行社区管理,不属于行政机构;
2、管理手段不同。街道办事处属于行政机构,其管理手段是行政手段,而社区居委会不属于行政机构,其管理手段是自我管理;
3、服务对象不同。街道办事处服务对象是所在辖区的所有居民,包括社区居民,而社区居委会服务对象是本社区的居民;
4、等级不同。社区属于村一级的自治机构,街道办事处属于乡镇一级的行政机构。多个社区和村组成一个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等级比社区高,一般社区都是要受到当地街道管辖的,如果社区无法解决一些事情,那么就可以找当地的街道办帮忙解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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