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取得婚前财产的相关权利凭证:如因买卖取得的买卖合同及相关购买程序系列凭据、遗产继承取得的继承协议、继承公证、司法判决文书或者调解书等、赠与取得的书面赠与合同协议等。
(二)双方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书。
(三)一方婚前财产公证书、婚前财产律师见证书、婚产财产其他证明文书等。
一、婚前财产有哪几种类型
根据我国民法典对于婚前财产的相关规定,婚前财产一般有四类,并且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这四类分别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还有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除了上述两类财产,还有两类婚前财产是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以及一方婚前以货币、股票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二、婚前财产能不能分割
婚前财产不能分割。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
(1)一方婚前财产。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2)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夫妻财产;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夫或妻一方日常生活中自己使用的物品,如衣物、鞋帽、化妆品以及其他专用物品等;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聘礼是否属于女方婚前财产
《民法典》中并没有规定说聘礼是婚前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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