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在伤情稳定,治疗已终结的时候做最好,工伤鉴定一般在两个月内就可以得到结果。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是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确认行为,须要申请的行政行为等。
一、工伤认定什么时候做最好
工伤认定在伤情稳定,治疗已终结的时候做最好。
按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都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申请工伤鉴定时,申请人要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但在申请伤残鉴定前,要先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只有在被认定为工伤的,才可以进行工伤的伤残认定。
二、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是: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
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认定工伤的四种情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1.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2.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4.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公负伤致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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