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单位说由于几次变动,我的档案遗失了。现在我想辞职,听说没有档案是不能办理退工手续的。请问我该怎么办呢?
答:在一般情况下,确实需要档案才能办理退工手续,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单位可能遗失了档案,也有一些单位卡着职工档案不放。对于这种情况,上海市劳动部门专门发文做了规定,按一定的程序,仍可以办理退工手续。
由于各种原因无档案办退工手续,需带好以下凭证。一、本人户口簿,二、身份证,三、一寸证件照2张。四、带好相关证明:(用人单位遗失的,由上级主管负责补建,并办理退工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且已注销营业执照或业主逃匿的用人单位,凭工商部门的证明或已生效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定书、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等相关证明。)
用人单位拒退档案的,劳动者凭已生效的劳动争议(或人民法院),或工商部门的相关证明,到街道(镇)重新申办《劳动手册》。
全文36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