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所有权证上所登记的名字必须与购房协议中的买受方相一致,两者在法律层面上应当保持无缝对接。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已婚夫妇可以前往所在城市的房地产交易登记核心机构,通过提交预告登记变更申请的方式来调整购房者名单。
如若在合同修改过程中涉及到了预告登记证明内容的变动,则需向该登记中心提出预告登记变更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