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不给钱属于非法侵占吗
时间:2023-03-06 09:03:08 8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租户不给钱属于违约,出租人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不属于非法侵占。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承租人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那么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租金。另外,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话,出租人也可以解除房屋租赁的合同。

一、商场的商户不交房租怎么办?

商场商户不交租金,可以催缴。对方拒绝交纳租金,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客不按时交租有什么好办法

遇到租客拖欠房租等违约行为的,房东可以依据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操作中,房东可以先向租客进行协商处理,争取妥善解决纠纷,避免产生矛盾;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房东也可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条件有哪些

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条件:1、出现租赁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转租;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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