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无效合同是所有条款都无效吗
1、无效合同不是所有条款都无效。无效合同中,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条款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双方需要返还取得的财产或作折价补偿,同时应酌情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涉及合同无效的条款:
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其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全文6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